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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有病,焉能让制度吃药(宝鸡 侯继昌)

编辑:张秦 来源:宝鸡杂文散文荟萃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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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因写反腐小说而名噪一时,尔后担任了浙江省临海市城管局局长的程凌征,因涉嫌受贿罪,于近期被依法逮捕。他的同行——另一位著名作家,在接受记者采访“对此有何看法”时竟说:“现在干部的提拔制度存在缺陷”,“这是不完善的体制造成的,这个当了作家的小局长出了事情,一点都不奇怪”(2009年7月2日《华商报》)。

  时下。当一些干部犯了错误或触犯了刑律之后,在分析原因时,总会有人过多地责怪现行的体制不完善,或制度不健全,而却忽视了从犯事者自身去找原因。这种“品德有病,让制度吃药”的奇怪现象,不免让人有些担忧。

  诚然,任何人都不是神,都不可能不犯错误。不要说象程凌征这样一个官儿不算多大的城管局长,就是省部级或者更高级别的一些领导干部中,也不乏犯错误甚至触犯刑律者,因此,干部犯了错误或者犯了罪,确实用不着大惊小怪。问题是:他们犯错误或者犯罪的主要原因,究竟是什么?是主要因制度不健全呢?还是因自身品德太差呢?

  笔者以为,干部犯错误,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诸如用人不妥当、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和监督不得力,等等。但是,这诸多外在因素与个人品德这一内在因素比较起来,个人品德还是第一位的,是主要的和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因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毛泽东语)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典型事例,一次次地验证了这一点:处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下,在外因无太多差异的条件下,从焦裕禄到孔繁森这样的领导干部,以他们坚强的党性和高尚的品德,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成为让人们称颂的楷模。而郑少东、许宗衡等另一类干部,却因为他们的私欲膨胀,品德蜕变,而干起贪腐的勾当,最终成为人们不齿的败类。

  这样说,并不是看轻了制度的重要。相反,应该肯定地说:做任何工作都必须有相应健全的制度作为保证。但是制度并不是万能的,把干部的清正廉洁过多地维系于制度建设上,是不很可靠的。这是因为:一、制度是由人制订的。最近辽阳市某区出台的车改方案,就被群众认为有变相为领导加薪之嫌。二、有贪腐之心的干部,惯于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一套。近来一些地方官员为逃避对他们公款消费高档香烟的监督,开会时竟改抽起“裸烟”来。三、有贪腐之心的干部,对制度是视而不见甚至肆意践踏的。那些一个个倒下的贪官们,又有哪一个不熟悉廉政建设的制度条规呢?

  最近,中央又一次强调,对干部的考核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作为为官者,应该十分注重个人的品德修养,只有做好了以德立身,才可能清白做官,才可能不犯或少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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