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西部之声>走进宝鸡>宝鸡名人

统一的法制基石__商鞅

编辑:王枫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7日
字体: 默认 分享到:

  商鞅(约前390年一前338年),卫国(今河南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一带)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入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图强。孝公死后,被贵族诬害,车裂而死。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后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出境。”公叔痤死后,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秦孝公近臣景监二见孝公,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策,孝公大喜。前359年任左庶长,开始变法,后升大良造。

  
  为了使变法顺利进行,使国人信任他,商鞅在都城雍城南门(今陕西省凤翔县城关镇马家庄村)搞了一个立信之举__徙木赏金,给把所立三丈高的木头扛到北门去的人按所许诺言赏了50两黄金,一下子轰动了秦国,老百姓说“左庶长说话算话”。 商鞅看到时机成熟,就把新法令公布了出去。
  公元前359年,正当商鞅辅佐秦孝公酝酿变法时,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他们认为“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元邪。”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礼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从而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商君书?更法篇》《史记?商君列传》) 。这是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为实行变法作了舆论准备。

  
                      陕西商洛的商鞅广场

  商鞅先后两次实行变法,变法内容为“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这时太子犯法,商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刑其太傅公子虔与老师公孙贾。秦孝公十六年(公元前346年) ,太傅公子虔复犯法,商鞅施以割鼻之刑。变法“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资治通鉴》第2 卷)。毛泽东曾赞扬商鞅是“利国富民的伟大政治家”,他说“商鞅之法,良法也,其法惩奸宄(音gui ,坏人)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赏军功以树国威,拿贪怠以绝消耗。这是战胜诸国,统一中原的大政策”(毛泽东《商鞅徙术立信论》)。前340年,率秦军败魏国公子昂将军,魏割河西之地与秦,将人民迁居至大梁,此时魏惠王大忿:“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商鞅因功封于商十五邑。
商君之法太过刻薄寡恩,设连坐之法,制定严厉的法律,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顶、抽肋、镬(音huo ,古代的一种大锅)烹之刑,秦国贵族多怨。赵良劝说商君积怨太深,宜“归十五都,灌园于鄙”、“不贪商、于之富,不宠秦国之教”,商鞅不听。前338年,秦孝公崩,惠文王赢驷即位,公子虔告商鞅谋反,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结果因未出示证件,店家害怕“连坐”不敢留宿,自是“作法自毙”,欲逃往魏国,魏人因商鞅曾背信攻破魏师,亦不愿收留。后来商鞅回到商邑,发邑兵北出击郑国,秦国发兵讨之,杀商鞅于郑国黾池,死后被秦惠王处“车裂之刑”于彤,灭商君之族。
 

上一篇:初行变法的秦先君__秦献公 [2012-04-17]

下一篇:变法图强的一代明君__秦孝公 [201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