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如何申请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农户自愿退耕还林的,在村或镇领取填写申请表,由村、镇逐级上报县区林业局,符合条件的由林业等部门下达计划,农户与镇政府签订退耕还林合同并按作业设计要求造林,经验收达到标准的,由县区财政部门以财政惠农资金“一折(卡)通”,直接将政策补助资金兑付到户。
补助标准:1999年开始上一轮退耕还林,坡耕地还生态林补助16年,还经济林补助10年;生态林前8年和经济林前5年每年每亩补助160元;生态林后8年和经济林后5年每年每亩补助90元。2014年以来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退耕地类为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至25度坡耕地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分三次兑现,第一年兑现种苗费300元、补助费500元,第三年兑现补助费300元,第五年兑现补助费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