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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曾是中国式选举制的一部分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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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中国经营报》2015年11月02日第50版,作者:姚中秋,原题:源远科举于今何益?

科举制度有很多好处,不仅相对于中国古代的贵族制,即便今天相对于西方人创造的投票式民主选举,它也有很多好处。在封建时代,科举制是中国式选举制的一部分,如果把它和察举制放在一起,两者结合起来,就共同构成了中国式选举制度,它们延续两千多年,恐怕是实施时间最长的人类政治制度了。到了今天,它对于我们的政治建设仍不失借鉴意义。

那么,科举制度的正面意义在哪儿?我想用四句话来概括:天下为公、选贤与能、政学一体、化成天下。我认为,中国式选举制度两千多年运作的基本机理,以及其所达成的社会政治文化后果,尽在其中了。下面对这四句话略作解释。

天下为公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这是《礼记·礼运篇》中的一句话。过去一百多年来,因为孙中山先生的反复提倡,它特别受到重视,也有很多误解。“天下为公”的基本含义是,天下是天下人所共有的,不是一个集团、一个群体的。

在“天下为公”观念背后,我们看到的是中国人最基本的政治观念,也是过去四千年来中国政治运作的基本原则,那就是政治平等,人人都有参与天下之治理的机会。当然,参与方式非常多样,《大学》向我们清楚展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也可以参与天下之治理,比如修身、齐家,这就是治国、平天下之内容和基础。

政治平等原则在中国政治传统中最重要的表现是,中国从来没有过奴隶制度(此为作者个人学术观点——编者注)。现在很多中国知识分子言必称希腊,但是,古希腊民主制度运作的经济社会基础是奴隶制,因为有了奴隶制的经济支撑,才可以在几十万希腊人中,让大概几万人扮演公民角色,才可以建立起所谓的民主制。如果没有奴隶制,还有没有古希腊的大众民主制度?我觉得是个问题。可是,中国自古以来就没有奴隶制,我们有的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参与的政治平等。当然,人人直接参与在技术上做不到,所以就会有“选贤与能”。

选贤与能

古希腊是城邦政治,其政治单位规模很小,而中国作为一个政治共同体的基本特征,就是超大规模,从尧舜时代便是如此。这样一个政治共同体又奉行“天下为公”原则,很自然地会走向“选贤与能”的政治原则。因为不可能所有人都直接参与到国家的治理中来,所以必须从中选出若干人来作为代表。

但是,怎么选?我们的先贤最初确定的一个标准就是“选贤与能”,这一点非常重要。大家都知道,在古希腊的大众民主制中也有选,但是,它的选是抓阄、抽签,随机从几万人当中选出若干人,轮流执政或者审理案件。这不是我们中国人的办法,我们的选有一个标准,必须选出贤和能,不是随机抽取,而必须要选出真正有治国之德和能的人来担任重要职位。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天下为公”,他们节制自己的私欲,来增进天下人的福利。如果采用抽签制,一个牧羊人抽到选上了,他连自己有多少只羊都数不清楚,请问怎么能够治国?说起来再好听的制度,这么搞都没有意义。

所以,“选贤与能”有双重含义:第一是选,第二是选出贤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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