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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反贪英雄”遭谋害震惊嘉庆

编辑: 来源:天津网 作者:李晓巧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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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摘自:天津网,作者:李晓巧,原题为:《震惊嘉庆帝的谋害“反贪英雄”案》

  清嘉庆朝,统治中国已经150多年的满清吏治已然出现很多积弊和腐败现象,从结构上来看,腐败最严重之处,一在漕运,二是赈济。很多政府中的蠹虫不顾百姓死活,侵贪公帑,胆大包天。其实,在任何历史时期,都不乏清官廉吏,但在当时,即便这些官员想做得稍好些,也不容易,“苟有切求民瘼者,转不得安于位。”

  嘉庆十四年(1809年)就发生了一起贪污腐败利益团体合伙谋害反贪官员的案件,此案令嘉庆皇帝龙颜大怒。到底是何原委?《清史稿》对此案有比较清晰的脉络梳理。

  贪官伙同恶仆残害反贪官员

  清嘉庆十三年(1808年)淮安水灾,官府向该地发放了赈灾款。按照清朝惯例,下发了赈济款后,上级都要派官员去检查评议赈灾情况。嘉庆十四年(1809年),两江总督铁保派遣新来的知县李毓昌去淮安山阳县查勘赈灾情况。《清史稿》卷四百七十八记载:“李毓昌,字皋言,山东即墨人。嘉庆十三年进士,以知县发江苏。”

  一般而言,谁都知道赈灾款的发放必有猫腻,被委派的官吏都是走个过场而已,往腰包里捞点油水也就啥也不说了。但是,李毓昌很认真,他“亲行乡曲,钩稽户口,廉得山阳知县王伸汉冒赈状,具清册,将上揭。”这一来,慌了山阳王知县,按照清朝官场潜规则,他试图用重金贿赂李毓昌,但是,李毓昌不吃他这一套。事急生计,王伸汉叫自己的仆人包祥收买了李毓昌的三个仆人李祥、顾祥、马连升,谋划盗取李毓昌证明王伸汉贪污情形的证据清册。但是,已有警惕意识的李毓昌把证据收藏得非常好,一干恶仆无法得手。

  狗急跳墙。眼看着李毓昌就要离开山阳县,王伸汉一伙“遂设计死之”。他们如何残害李毓昌?这在《清史稿》中有十分详细的描述:(李)毓昌饮於伸汉所,夜归而渴,李祥以药置汤中进。毓昌寝,苦腹痛而起,包祥从后持其头,叱曰:“若何为?”李祥曰:“仆等不能事君矣。”马连升解己所系带缢之。——先进毒药,再用带子勒脖子!

  犯罪团伙谋害了反贪官员后,王伸汉向上级淮安知府汇报:李毓昌自缢而死。早就心领神会的知府王毂例行公事,“遣验视之”,但是,当验尸回来的仵作汇报“尸口有血”——非正常死亡时,王知府大怒,“杖验者,遂以自缢状上”。两江总督府收到王知府的汇报,并不详查,即认定李毓昌系自缢而死。

  既然是“自缢而死”,总督衙门通知李毓昌家人来迎丧。李毓昌的族叔李太清与另一个朋友沈某来到山阳县,在检视李毓昌的书籍信件时,他们发现了夹匿在书中的半张残稿,赫然写着:“山阳知县冒赈,以利啗毓昌,毓昌不敢受,恐负天子。”——原来这是李毓昌未写完的禀报总督的书稿。李太清顿时感觉到,侄儿死得蹊跷!

  李太清迎丧回山东老家后,即同李毓昌的妻子开棺验尸。“启棺视,面如生。以银针刺之,针黑。”就当时的医学经验来说,这就意味着死者是受毒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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