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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旅游“六注意” 七种窝心事可投诉

编辑:王莉 来源:三秦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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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假期间,选择外出旅游的消费者增多。由于目前旅游公司发布的各种各样旅游优惠报价、旅游景点和线路介绍的广告铺天盖地,消费者一时无所适从。近日,西安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夏季外出旅游时做到“六个注意”。

  一、选择正规旅行公司,留心经营资质。选择旅游公司,首先要确认其公司的经营范围,注意查看“一证一照”,即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国内旅行公司只能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包含港澳在内的出境旅游须选择有出境游资格的国际旅行公司。

  二、选准旅游品种。少数旅行公司往往会以低价作诱饵,来吸引只注重价格的消费者,而旅游的质量得不到保证。

  三、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旅行社的责任保险只是针对因旅行社的责任或过失而造成的损害赔偿,消费者出游前最好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保险。

  四、保留旅游中的所有资料和有效凭证。旅游过程中,消费者应当保存好一切可能用得着的证明材料和有效凭证,旅游中一旦遇到侵权问题口头承诺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五、强化夏日旅游防暑措施。旅游中最好穿宽松棉织散热快的服装;天气最热的正午尽量不要出去游玩;多喝淡盐开水,补充体内失掉的盐分;带防暑药物。

  六、维护旅游过程中的合法权益。若在旅游中出现以下七种情形之一时,都应当及时投诉索赔:1、旅游经营者单方违约;2、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旅游服务明显“缩水”;3、旅游经营者造成消费者行李物品损失;4、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5、旅游经营者欺诈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利益,比如向消费者推荐、兜售假冒伪劣产品,巧立名目、中途擅自增加费用等;6、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私自收受回扣或索要小费;7、其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西安市消协特别提醒消费者,旅游投诉有一定的时效性,投诉时效为合同结束后9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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