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西部之声>新闻中心>宝鸡新闻

2023年宝鸡血站为群众报销血费119.4万元

编辑:刘涛 来源:宝鸡发布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4日
字体: 默认 分享到:

2023年,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的密切协作下,宝鸡市中心血站积极推进献血者及其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报销工作,全年共办理血费报销手续1119人次,报销金额119.4万元,报销金额较去年增长13.3%,切实保障了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的权益。

根据《宝鸡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献血者本人和亲属均可享受相应的用血费用减免政策,目前,宝鸡市在全市主要医疗机构实行血费直报,患者出院即可结算,“零跑腿”高效便捷。据统计,2023年,宝鸡市共有996人次在医院报销,占报销人次比例的89%,报销血费100.2万元。

血费报销工作是完善献血服务体系,推动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在各级医疗机构的密切协作下,宝鸡市中心血站坚持献血者至上的服务理念,不断优化血费报销工作服务流程,为爱心市民提供优质、高效、温馨服务,提高献血者获得感、荣誉感和归属感,不断助推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

宝鸡市献血者免费用血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1、献血者本人献血后三个月至五年内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的五倍免费用血;

2、献血者本人献血后三个月内和五年后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3、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五年内临床用血时,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4、献血累计一千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其配偶、直系亲属终身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5、已婚独生子女无偿献血者,其双方父母均可享受减免用血费用的待遇。

宝鸡市用血费用直接报销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用血证明资料

1、用血者出院前报销,由医院输血科提交审核“临床用血出库单”;

2、用血者出院后报销,由献血者提交出院结算发票、献血证用血记录。

(二)个人身份资料

1、献血者本人用血:献血证、身份证;

2、献血者配偶用血:献血证、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

3、献血者父母用血:献血证、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份证、户口簿或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委会、社区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

4、献血者子女用血:献血证、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份证、户口簿或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委会、社区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

5、已婚独生子女双方父母:献血者的身份证、无偿献血证、独生子女证、结婚证;用血者的身份证、与献血者配偶的关系证明(村委会、社区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

用血报销政策咨询电话:0917-3563232

上一篇:宝鸡21个产品上榜“陕西工业精品” [2024-01-13]

下一篇:宝鸡9家果菜经营主体分别被认定为国家级… [2024-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