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通知:12月23日2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24日14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做好全市范围内低速载货汽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混凝土搅拌运输等车辆禁限行工作;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大(重)型货车禁止上路行驶;实施过境重型货车绕行疏导措施,加大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此次应急响应社会车辆不限行。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