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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放生”管理新规11月施行 鳄雀鳝被列入黑名单第一位

编辑:李艺航 来源:澎湃新闻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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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州人大”微信公众号消息,《广州市野生动物放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澎湃新闻注意到,《规定》第四条详细列出了不得违法放生的物种,包括鳄雀鳝、豹纹翼甲鲶、齐氏罗非鱼、淡水白鲳、食蚊鱼、埃及塘鲺、泰国鲮鱼、大鳄龟、红耳彩龟、美洲牛蛙以及其他境外野生动物物种。

《规定》还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放生野生动物,放生野生动物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不得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

广州市林业部门、市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并适时更新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野生动物当地物种名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违法放生野生动物的,有权通过12345平台等方式举报。区林业部门、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相关问题接受广州日报记者采访时曾介绍,《规定》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野生动物放生行为进行了规范:一是划定野生动物放生区域。为避免随意、无序放生野生动物,破坏本地生态系统平衡,法规要求相关部门划定放生区域,引导市民在指定地点放生。二是建立野生动物放生信息管理平台。法规要求相关部门建立野生动物放生信息管理平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放生前将拟放生的野生动物的图片、种类、数量、来源、放生时间和地点等信息提前三个工作日上传至平台。相关部门根据上传信息及时反馈是否适合在本地放生,并给予科学规范的放生指引。三是建立放生行为日常监管机制。法规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放生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划定的放生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发现当事人放生的物种有危害性的,及时劝阻和制止,杜绝违法放生行为的发生。(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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