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3月下旬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将于3月30日召开,会期1天。
会议建议议程:
①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②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③审议《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④审议《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
⑤审议《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修订草案)》;
⑥人事事项;
⑦其他。
本次会议实行公民旁听。请符合条件的我市公民持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于3月28日下午4时前在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行政中心二号楼7楼2716室)报名。
联系人:刘航,联系电话:3261025
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