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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令状式”判决助推简案快办

编辑:李艺航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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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简单案件的判决书‘立等可取’,既方便群众,又极大提高了司法效率。”12月7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法官杨若嘉说。近日,杨若嘉运用“令状式”判决,当庭宣判了28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公正高效,让当事人称赞不已。

  据了解,为了让公平正义再提速,未央区法院继推行“示范判决”之后,利用专业法官会议,多次对简化裁判文书形式进行研究,在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明确适用标准、范围和流程后,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法律关系不复杂的案件适用“令状式”判决。与以往的民事判决书相比,“令状式”判决书不再详述原告、被告双方的诉辩事实、理由,仅叙述原告诉求,简要概括被告答辩意见,对于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部分也进行简写,内容高度概括,重点更突出,针对性更强。

  “虽然体例与传统文书差异不大,但在内容上删繁就简、突出重点,原本10余页的判决书可浓缩至短短2页到3页,降低了阅读难度,能够让当事人‘快速消化’。”杨若嘉说,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当事人的诉讼需求往往更偏重及时、便捷、低成本、高效益,“令状式”判决不仅是文书形式上的“瘦身”,其更大的意义在于针对不同案情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对符合“令状式”判决适用条件的案件当庭宣判,原告、被告权利义务在开庭当日就得到了确认,不仅提高了审判质效,更能以最快的速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另外,为全流程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对于适用“令状式”判决的案件,法官会在庭前向当事人送达《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并在宣判时向当事人出具《特殊类型案件提示书》,充分将简化裁判文书过程中的各项诉讼权利进行告知阐释。同时,为了能更好释法说理,裁判文书和庭审笔录实行“双轨分流”,即判决书主要记载当事人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判决主文,当事人诉辩主张及理由、法院裁判理由则体现在庭审笔录中,当事人在有相关需要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查阅、复印庭审笔录,也可以要求判后答疑。

  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高效便捷的方式实现。未央区法院将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围绕不同案件类型及审理需要,积极探索创新,做到“当繁则繁、当简则简、繁简适度”,努力让群众切实感受到速裁审判的速度与温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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