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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治霾办关于加强近期臭氧污染防控工作的通告

编辑:王亚恒 来源:宝鸡人民广播电台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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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近期臭氧污染防控工作的通告

今年以来受高温天气影响,我市臭氧污染较为严重,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影响。根据省市空气质量预警提示,9月6日至20日,我市出现臭氧污染风险较大。为有效防控臭氧污染,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现就加强近期臭氧污染防控工作通告如下,请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共同努力,在晴天气温较高时(温度高于28°C),认真落实以下防控措施,共同守护蓝天白云。

1.全市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建筑工地喷涂、粉刷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施工;市政设施和道桥防腐维护、防水作业;道路沥青铺设、人行道护栏、道路交通隔离栏、道路标线以及广告涂装或翻新等施工作业,每日12:00—18:00不得开展涉VOCs排放工序作业(应急工程除外),同时须使用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涂料、胶粘剂。

2.建筑墙体使用的涂料、胶粘剂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涂料、胶粘剂等调配作业应在调配间或室内进行。废弃容器要统一收集,不得露天堆放。

3.禁止各类露天喷漆作业,依法查处各类工地架管、可移动设施露天或敞开式喷涂刷漆作业。

4.全市范围内汽修企业12:00—18:00时禁止开展喷涂作业(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的涂料或末端使用燃烧法等先进处理工艺的汽修企业除外)。

5.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枯叶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

6.市政园林杀虫剂喷洒作业时间为夜间20时至次日8时进行。

7.相关执法监管部门近期将加强巡查督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宝鸡市铁腕治霾指挥部办公室电话:3251123

宝鸡市铁腕治霾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

编辑:尚彦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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