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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印发 ​专家应遵守保密制度

编辑:张艺龄 来源:西安日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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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9月1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即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专家库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及应急管理综合类等5个基本专业类别分别设置。成立西安市应急管理专家组,负责组织专家专业技术研讨、指导应急事件处置工作。
 
  专家推荐按照基层推荐、专家自荐和管理组推荐3种方式进行。专家除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应急工作技能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具体从事应急领域工作,其研究成果已取得省级及以上相关行业部门认可的专业人才可优先入选,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专家采用聘用制,由市应急办颁发专家聘书,聘期一般为三年,由管理组按程序办理专家入库手续。
 
  《管理方案》明确,专家开展的工作仅限于为使用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不替代和承担其他无关责任。同时,专家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保守服务(调查)对象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未经管理组许可,不得公开发表或引用以市应急管理专家名义形成的有关调研报告、评估意见、论证方案等内容;未经批准,不得以市应急管理专家名义组织各类活动。(记者 张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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