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西部之声>新闻中心>县区传真

扶风县人民法院宣判全省首例“自洗钱”犯罪案件

编辑:王亚恒 来源:宝鸡人民广播电台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31日
字体: 默认 分享到:

近日,全省首例“自洗钱”犯罪案件在扶风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某某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

2021年3月,林某某得知使用他人银行卡帮助境外犯罪团伙转移资金可以获利后,明知其上线从事电信网络犯罪活动,仍与同伙合谋成立工作室,有偿租用他人银行卡,为境外犯罪团伙提供代收资金、转付款等服务。林某某在实施上述犯罪活动中,为掩饰、隐瞒违法所得,使用多人银行卡充当“安全卡”,对违法所得进行接收及分配。经查,林某某通过其母亲银行卡接收违法所得后,通过该银行卡向同伙分配违法所得21万元。

扶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洗钱罪,依法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和没收违法所得。

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反洗钱科工作人员王静亮提醒市民,银行卡和手机卡都属于实名制,卡内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不要出租、出售、转借。王静亮:【如果贪图小利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和手机卡,有可能被他人用于洗钱、跨境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且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大家要提高防范意识、提升辨别能力,千万不要为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

记者:赵芳

编辑:刘轶群

上一篇:凤翔区人社局举办免费创业培训让青年人创… [2022-08-29]

下一篇:扶风:首批13辆黄色“大鼻子”校车开启“… [2022-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