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即日起,宝鸡交警将加大管控力度,严查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即日起,宝鸡交警将重点针对城区上道路行驶的未上牌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处。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处以警告或50元罚款。
目前,主城区有以下5个交警大队为群众提供电动车上牌服务,具体地址如下:
另外,交警部门提倡,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带牌销售,在店铺即可办理上牌。
交警提醒:依法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守法骑行,有序规范停放,共筑文明城市。
来源: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编辑:孙伟
审核:岚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