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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严查“黑车”,规范市场运输秩序

编辑:刘涛 来源:宝鸡电台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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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19日《畅通997-交通会客厅》节目中邀请宝鸡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王亚玲、综合执法科科长 王小鹏、法制科科长 张文军做客直播间,就我市道路运输综合执法工作与广大听友在线交流。

      宝鸡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成立于2021年1月,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路政和市辖区农村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查处市辖区以及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检查活动、监督指导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交通运输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置;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节目中,嘉宾详细介绍了2022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据了解,今年以来,宝鸡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63件,其中金台区49件,渭滨区32件,陈仓区27件,高新区65件,涉及公路违法案件190件。2022年,力争道路运输市场投诉率下降50%,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监管网约车平台实现合规化派单率70%,人证合规化100%;实现全年干线公路超限率控制在2%以下,农村公路超限率控制在3%以下,源头装载监管率达到95%。
部分节目内容回顾:

非法营运也就是俗称的“黑车”危害性有哪些?如何处罚?

(1)人身安全无保障。“黑车、便车”大都车况不好,安全性能差,加之非法营运者为逃避交通执法人员的稽查,精神高度紧张,在逃避和抗拒执法人员稽查过程中误时误事,还可能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人身伤害。

(2)财产安全无保障。“黑车、便车”因未在交通部门登记,驾驶员也未在交通部门备案,一旦乘客财物遗忘在车上,将难以找回。

(3)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黑车、便车”未办理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未经岗位服务培训,不了解服务规范,无法提供优质服务,乘客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害,乘客将得不到保险赔偿,极易引发社会治安案件。

(4)扰乱市场经营。非法营运侵犯了合法运输经营者的正当权益,容易引发打架斗殴、群体上访等社会不稳定因素。

     非法营运隐蔽性强,防控措施和安全保障不到位,存在很大疫情传播风险和安全隐患,同时给后期调查造成很大困难。在目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下,从事非法营运有故意传播病毒,危害公共安全嫌疑。近期,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开展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道路客运行为,凡顶风作案、继续营运、扰乱市场秩序的,一经发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按照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三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市的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建设,文明的城市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让宝鸡交通运输秩序更文明、更有序,让生活更和谐,更美好。

编辑:胡丹

审核:岚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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