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西部之声>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辽宁出台27条措施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编辑:张艺龄 来源:央广网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1日
字体: 默认 分享到:

央广网沈阳4月11日消息(见习记者 麦丰)日前,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辽宁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加强保供稳价、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外资外贸、强化要素支撑7个方面,提出了27条具体措施。

重点企业恢复生产秩序(央广网见习记者 麦丰 摄)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处处长苏文忠表示,《措施》主要是帮助市场主体排忧解难、提振信心、稳定预期、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努力推动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在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方面,辽宁将实施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落实国家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环保支持政策等6项措施。

辽宁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王新宇告诉记者:“通过实施组合式退税减税降费政策,预计今年可减轻企业负担600多亿元,惠及企业及相关纳税人300多万户次,其中留抵退税是重头戏,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6个行业,仅此一项可减轻企业负担400多亿元。”

惠企政策助力企业更好发展(央广网见习记者 麦丰摄)

《措施》提出,辽宁将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动融资供需精准对接;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落实煤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政策。

在加大企业帮扶力度方面,鼓励市、县(区)安排中小微企业纾困资金、降低企业社保负担、提升科技企业基础创新能力等3项措施。据了解,辽宁将延续实施总费率为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继续实行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按规定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单位,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倾斜支持,提高返还比例。

同时,为加强保供稳价,辽宁采取加强电煤运行监测预警与调节、做好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稳价工作、拓展工业企业多元化资源供给渠道、落实国家绿色电价政策4项措施。在扩大有效投资方面,将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增强电力保障能力、加快企业升级改造和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在稳定外资外贸领域,将实施推动外贸稳定发展、支持制造业引进外资、积极开展招商引资3项措施。此外,辽宁还将通过加强用地保障、用好用足国家有关能耗政策、支持企业减污增效等措施,强化要素支撑。

上一篇:三江源腹地生态管护员拍摄到白色高原鼠兔 [2022-04-11]

下一篇:广西将快递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202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