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我市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形势,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责任,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从即日起,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受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受理范围: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二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三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贻误工作等问题;
四是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等问题;
五是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
六是其他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问题。
受理电话:
市纪委监委:0917-12388
岐山县纪委监委:0917-8215125
扶风县纪委监委:0917-5212400
眉县纪委监委:0917-5548959
太白县纪委监委:0917-4951490
凤县纪委监委:0917-4762766
千阳县纪委监委:0917-4242539
陇县纪委监委:0917-4601887
麟游县纪委监委:0917-7963351
金台区纪委监委:0917-3526556
渭滨区纪委监委:0917-3128303
陈仓区纪委监委:0917-6212256
凤翔区纪委监委:0917-7211627
高新区纪工委: 0917-3780303
宝鸡市纪委监委
202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