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西部之声>新闻中心>西部要闻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进口水果安全消费提示

编辑:张艺龄 来源:陕西发布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4日
字体: 默认 分享到:
  近期,全国多地相继发生进口火龙果、龙眼等水果核酸阳性问题,表明进口水果存在携带新冠病毒的风险隐患。为切实降低新冠病毒通过进口水果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提出如下消费提示:
 
  一、特殊时期,请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防护意识,选择正规超市、卖场、水果专营店购买进口水果,拒绝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水果,尽量避免自行网购、代购、海淘进口水果等。
 
  二、选购进口水果时,请使用手机扫一扫“陕冷链”溯源码查询水果产地、来源、进口检验检疫信息,仔细确认与实际包装信息是否一致。
 
  三、选购时请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购进进口水果或者接收进口水果快递包裹后,要用酒精或消毒湿巾对外包装喷洒或擦拭消毒,处理完后立即清洗、消毒双手,洗手前避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再根据水果特点选择合适的清洗方式洗净后食用。
 
  四、请关注官方发布的进口水果相关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发现已购买涉疫进口水果,应立即停止食用,并避免接触,封存涉疫物品不要随意丢弃,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物品的来源、品种等信息,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防控措施。
 
  五、如发现进口水果相关经营单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线索,请通过12315网络投诉平台(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拨打12315热线,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违规行为。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2日
 
  本文来源:陕西发布

上一篇:西安高陵区749家工业企业已复工复产390家… [2022-01-14]

下一篇:西安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24小时在线 提供… [202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