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重要提示:
一、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市民要继续按照2021年12月23日《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12月28日《关于做好“外防输入”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密切关注近期省内外疫情形势变化和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规定。
二、2021年12月19日以来从河南、上海和浙江方向,12月24日以来从天津方向,12月25日以来从深圳方向的所有来宝返宝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和入住酒店等报备,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故意隐瞒、虚报、谎报相关旅居史的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广大市民要牢固树立“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主动配合测温、核酸筛查等防疫措施。
宝鸡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