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广大群众本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社会义务。可仍有少部分人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置若罔闻。近期,我市发生几起涉疫类违法案件,影响恶劣。
12月27日,岐山县公安局凤鸣派出所依法查处了一起有影响的涉疫类违法案件。
2021年12月27日上午,违法行为人某某某(男,汉族,现年31岁,岐山县人)因不配合某小区疫情防控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驾车冲撞疫情防控点,并损坏部分防疫设施。接警后,凤鸣派出所迅速出警,依法查明了违法事实。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杨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我市金台警方、凤翔警方也相继发出如下警情通报:
警方提醒: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更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因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社会秩序构成违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我们身边有这样的一群最可爱的人,为了整座城市的安宁,夜以继日,恪尽职守,奔忙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他们的付出和奉献,敬业和忠诚,应该得到每个人的尊重。我们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众志成城,共克时艰。
记者 晁东
来源 宝鸡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