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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安局通报表彰2020年度创建“零酒驾”示范单位

编辑:王亚恒 来源:宝鸡交通旅游广播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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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安局“零酒驾”创建领导小组

关于表彰宝鸡市2020年度创建“零酒驾”示范乡镇、单位、社区暨酒驾醉驾专项

整治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2020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始终把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提升公安交管工作管理水平、遏制突出交通违法、预防交通事故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深入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排查整治,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零酒驾”创建工作,迅速掀起了全社会共管、共治、共建的舆论整治氛围,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维护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弘扬正气,激励斗志,决定对金台区硖石镇、渭滨区公交二公司、高新区昌盛路社区等“零酒驾”创建14个示范乡镇(乡村)、16家示范单位、2个示范社区暨金台大队等专项整治工作3个先进集体进行全市通报表彰。

一、“零酒驾”示范乡镇(乡村)

1.金台区硖石镇

2.渭滨区石鼓镇

3.陈仓区新街镇

4.凤翔区姚家沟镇

5.扶风县天度镇

6.眉县横渠镇李魏村

7.千阳县崔家头镇崔家头村

8.千阳县张家塬镇宝丰村

9.凤县红花铺镇

10.凤县唐藏镇

11.太白县黄柏塬镇皂角湾村

12.麟游县丈八镇

13.麟游县常丰镇

14.麟游县丈八镇豁口村

二、“零酒驾”示范单位

1.陕西高速集团宝天分公司路政大队宝鸡路政中队

2.陕西高速公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北服务区分公司

3.宝鸡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4.公交二公司

5.宝鸡市伟鑫安装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6.宝运集团凤翔客运一公司

7.岐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8.宝运集团岐山分公司

9.宝鸡秦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太白山旅游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11.眉县顺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12.宝运集团千阳出租车分公司

13.中共陇县县委党校

14.宝鸡秦通公司凤县分公司

15.太白县泰达运输有限公司

16.麟游县运输公司

三、“零酒驾”示范社区

1.金台区石油东山社区

2.高新区昌盛路社区

四、专项整治工作先进集体

1.金台交警大队

2.眉县交警大队

3.凤县交警大队

希望受到表彰的“零酒驾”示范乡镇、单位、社区和专项整治工作先进集体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大力弘扬和推广“零酒驾”创建成果,全力维护全市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同时号召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以受到表彰的示范乡镇、单位、社区和先进集体为榜样,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努力推动我市各项交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打造最具幸福感城市、促进宝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宝鸡市公安局“零酒驾”创建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9日

编辑:胡丹

审核:岚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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