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西部之声>新闻中心>西部要闻

陕西省药监局:严格落实销售退热止咳等药品实名登记上报制度

编辑:刘涛 来源:西安日报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1日
字体: 默认 分享到:

  为全面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及十四运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及时查找问题、堵塞监管漏洞、消除安全隐患,7月30日上午,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应宏锋对西安市高新区、长安区及雁塔区部分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和含兴奋剂药品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暗访检查。

  此次暗访采取随机检查,边走边看方式,应宏锋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高新区、长安区和雁塔区7家药品零售企业。每到一处,对进店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一退一止两抗”类药品销售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含兴奋剂药品目录建立、专柜设置、药盒“运动员慎用”标签加贴、摄像头安装、承诺书和宣传海报张贴等含兴奋剂类药品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询问了解药店从业人员“陕药通”使用及处方药销售等质量管理情况。对暗访发现的个别营业人员不戴口罩、未按规定使用“陕药通”登记上传等问题,现场予以责令整改;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两家药店,要求西安市对其采取停业整改等有效管控措施。

  当前正值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药品安全保障关键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应宏锋强调,各级药监部门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心态,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力度,特别是对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进行再强调和再部署,注重在细节上下功夫,确保不留死角;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并强化督导力度,严格落实药品零售企业“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和“含兴奋剂”等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上报制度,切实发挥好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要在巩固前期十四运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成果基础上,以各赛场周边为重点区域,持续加大督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含兴奋剂类药品各项管控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杜绝药源性兴奋剂事件和药品安全事故发生。(记者 王江黎)

上一篇:陕西省文旅厅紧急通知:旅行社暂停赴中高… [2021-08-01]

下一篇:我省实现商务主要指标“双过半” [2021-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