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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公积金贷款信息纳入征信

编辑:张艺龄 来源:三秦都市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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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王嘉)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自7月8日起,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通告显示,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作用,经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审核批准,自2021年7月8日起,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采取按月还款的方式,由省中心于每月的约定还款日进行贷款扣收,遇节假日正常扣款。扣款失败的,中心将于次日开始转逾期,并开始计收逾期罚息。
 
  对签订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的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的扣款顺序依次为: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贷款还款账户。其中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均须留存最新月缴存额的3倍,不能用于贷款抵扣;借款人须确保其贷款还款账户状态正常。如贷款还款账户自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银行会暂停其非柜面业务,将导致贷款无法扣款。对未签订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的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从借款人的贷款还款账户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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