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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布“我为群众办实事”8大类25项便民利民举措

编辑:刘涛 来源:宝鸡电台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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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宝鸡市消防救援支队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举措8大类25项内容,并就近期热点问题回答了现场记者的提问。

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宝鸡市消防救援支队紧紧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总结梳理了缩减消防行政许可办理范围、精简办理程序;提供技术服务和容缺受理;优化消防行政处罚行为;探索创新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延伸便民利民服务;深化社会化消防宣传服务指导;提升灭火救援能力水平等8类25项“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举措,着力解决群众关于消防工作的操心事、烦心事。

一、缩减消防行政许可办理范围、精简办理程序

1、除公共娱乐场所外,建筑面积300㎡以下公众聚集场所可以不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对于单位或场所主动申请办理的,予以办理。

2、单位或场所因产权、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申请换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许可证的,提交载有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以及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具的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建筑面积、消防设施、未进行装修改造的书面承诺后予以直接换发,于1个工作日办结,并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二、提供技术服务和容缺受理

1、教育、民政部门在对培训机构、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或场所进行行政审批前,需要确认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消防救援机构可依部门申请提供技术指导。

2、定期对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进行技术指导,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提供消防宣传培训、指导消防演练、进行灭火和疏散能力测试、指导整改火灾隐患和技术咨询等服务。

三、优化消防行政处罚行为

1、对应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未经告知承诺或行政许可的场所,经现场检查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或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但主动停止使用、营业且积极配合整改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2、为推动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着眼于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消防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四、探索创新监管模式

1、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纳入“双随机”检查,在对单位或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同步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条件、执业行为和服务质量开展检查,通过评估服务实效、淘汰除名、信用惩戒和公开承诺等监管手段,促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执业、提高服务质量。

2、合理确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隐患突出、多次违法的单位或场所,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重复发生的消防违法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

3、与市交警支队建立集中查处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行为的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健全违法移交、协同查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常态化治理工作机制,全力打通“生命通道”。

4、逐起组织调查造成人员死亡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倒查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以及部门监管责任,报请政府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主动协调公安、文旅等部门取消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许可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部门需要在行政审批前或定期确认单位、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消防救援机构可依部门申请提供技术指导,并通过“双随机”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坚持逢火必查,保持火灾事故100%调查率,通过查清起火原因、发生诱因和灾害成因,分析火灾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为改进防治举措、优化宣传教育提供可靠依据。

六、延伸便民利民服务

1、在受理窗口公示受理范围、办事流程、审批时限和监督方式,提供文书范本、纸质资料、电脑查询和现场咨询服务,对群众咨询正面回应,耐心解答,确实无法办理的将悉心解释、提供协助,让群众在细致入微的业务办理过程中感受消防执法的“温度”。

2、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精准帮扶”,针对扶贫安置点建立“一点一策”、“一区一策”,主动推动有关部门优化消防规划设计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部门镇街联合监管模式,督促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组织,针对性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3、推动消防安全“洼地”消防设施改造。帮扶指导老旧场所、“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安装独立报警装置及简易喷淋设施。

4、依托“96119”举报投诉服务热线,畅通企业群众咨询、求助、建议和举报投诉渠道。

5、实施执法回访制度,在消防执法活动后,支队将定期向行政相对人征询意见和建议,了解基层执法工作情况,促进执法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的提升,预防消防执法微腐败。

6、对全社会做出郑重承诺,全市消防救援机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纪律,从不向任何单位及个人承揽工程和违规进行工程招标、物资采购、开展有偿培训、推销消防产品、指定维保检测机构或其他营利活动,并联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假冒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等各类违法行为。

七、深化社会化消防宣传服务指导

1、开放宣传教育基地。开放19个消防救援站和宝鸡市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配备专兼职人员全程讲解,推行“宝鸡消防”微信公众号预约服务,为各类人群免费参观学习提供便利。

2、深化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结合“开学第一课”、“消防进军训”、“校园消防安全问卷调查”等活动,设立全市各县(区)“校外消防辅导员”制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消防常识培训及疏散逃生演练。

3、紧盯不放心部位宣传教育。针对老旧小区、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九小场所”,开展“敲门行动”,面对面进行火灾隐患防治指导及消防安全提示。

4、开通“五平台一网站一专栏”。开通宝鸡消防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今日头条号、视频号五个新媒体平台和宝鸡消防门户网站、宝鸡市政府官网“消防常识”专栏,实时发布消防工作动态、消防安全知识,为群众提供便利学习平台。

八、提升灭火救援能力水平

1、消除消防力量盲点。积极协调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小型消防站、卫星消防站建设,消除驻地消防执勤力量盲点,目前共建成5个政府专职消防站,6个小型消防站,34个卫星消防站,起到“灭早灭小灭初期”的作用,大大提升了应急救援响应水平,最大程度减小灾害损失。

2、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对标“全灾种、大应急”救援任务需要,组建地震、水域、森林、低温雨雪冰冻等共7支专业救援队伍,提升队伍攻坚打赢能力。主动对接应急、气象、环保等部门,通过手机短信、媒体平台加强预警信息发布,提醒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做好应急防护工作。消防救援队伍第一时间提升战备等级,随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3、优化前置备勤。在重大节日、庆典活动期间,在敏感地区、人员聚集场所等地设置前置备勤点、流动巡逻点,提升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做到“响应快、处置快”,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记者 李鑫       编辑  晁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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