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记者从宝鸡市教育局了解到,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四个方面的变化,对年检不合格、不具备招生资格、截至2020年底未通过省级标准化高中评估验收的学校(不含新审批未达三年的普通高中、省级评估后处于整改期的普通高中)不下达招生计划。
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招生学校有所调整。
对年检不合格、不具备招生资格、截至2020年底未通过省级标准化高中评估验收的学校(不含新审批未达三年的普通高中、省级评估后处于整改期的普通高中)
不下达招生计划停招学校是:渭滨区振华中学、西北高中、陈仓区园丁中学、凤翔区关中中学、雍城中学。
二、招生范围有所调整。
市教育局直属(直管)高中、体育艺术特色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区)范围内招生。地处县域的民办普通高中在本县招生。地处城区的民办普通高中在“五区”(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凤翔区、高新区)招生;县域学位不足且城区生源不足的,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三、定向生条件有所调整。
定向招生对象为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四、录取规则有所调整。
考生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报考学校招生计划已经完成的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