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西部之声>新闻中心>宝鸡新闻

【行风反馈】八鱼镇苇子沟村的垃圾问题已整改

编辑:张艺龄 来源:宝鸡电台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4日
字体: 默认 分享到:

2021年3月3日,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参与我台第1637期《政风行风热线》,对节目现场听众反映的诸多问题,节目之后高度重视,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对问题进行了解核实并做出如下回复:

1、听众魏先生:今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如何提高粮食产量?

【反馈情况】

保障粮食安全、提升粮食产量,今年我市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夯实党政同责责任,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实施“一稳三提”行动,坚定不移稳定播种面积,开展撂荒地专项整治,加大夏玉米扩种力度,提高复种指数,做到应种尽种、能种尽种,确保完成生产任务。

二是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23.19万亩,多措并举提地力。系统集成提单产,开展玉米增密度、小麦播种质量提升两大行动,全市建立小麦宽幅沟播核心示范区5万亩、玉米增密度15万亩,带动大面积实现增产。

三是及时准确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玉米扩面积补贴等扶持粮食生产政策,抓好粮食高质高效创建、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等项目,科学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努力提升粮食生产水平。扶持一批粮食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粮食规模化经营,规模经营增效益。

2、听众赵先生:扶风县法门镇有几个村子,土地确权证至今没有发放,咨询过村上和镇上,但一直没有确切的发放时间,请问该如何解决?

【反馈情况】

扶风县法门镇南佐村、均谊村等至今未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证书。扶风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与投诉人赵先生取得联系,并告知未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原因,具体如下:

(1)2015年扶风县开展农村土地确权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时,法门镇南佐村、均谊村、三驾村经县人民政府上报省市为城市规划内暂缓确权的行政村。(2)2020年11月,扶风县按照省市要求对未确权的村组,按照“因确尽确”的原则,通过政府招标北京中农信达有限公司中标,对全县因城市规划、矛盾突出等原因,未开展确权登记的所有村组进行确权后续扫尾工作,目前已完成指界、抠图、正在进行第一轮公示,等三轮公示完成后,汇交数据上传土地确权信息管理平台,才能打印证书。计划2021年6月底前将对勘误纠错、正在确权的村组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3、听众杨先生:(1)高新区八鱼苇子沟村,曾反映过村里垃圾倾倒无人管理的问题,至今此问仍然突出,亟待解决。(2)村干部将土地出租建陵园,但是建好并未开放,至今土地闲置,撂荒地问题怎么解决?

【反馈情况】

(1)关于反映村里垃圾问题

市人居办迅速反应、立即行动,成立督查组于当天下午深入高新区八鱼镇苇子沟村开展问题核查,并现场召集高新区人居办业务负责人、八鱼镇政府分管副镇长和苇子沟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联合督查督办。经核查,杨先生反映的垃圾乱倒问题基本属实,主要集中在高新区八鱼镇苇子沟村张家岭组村口244国道东侧草坡处。市人居办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拍照留存,现场责令高新区人居办、八鱼镇政府和苇子沟村委会立即整改,限期三天内恢复草坡原貌。同时提出三条整改意见:一是责令八鱼镇政府、苇子沟村委会立即行动,组织人员将问题垃圾进行清理,运往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对该处草坡恢复原貌,并在村内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箱和垃圾中转箱,在村口坡道路边增设栅栏,防止垃圾随意倒入;二是建立健全村庄环境日常保洁管护长效机制,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垃圾乱扔乱倒日常巡查,夯实保洁人员责任,加强群众宣传教育,广泛动员群众做好监督,共同维护村庄环境卫生;三是举一反三,在全区范围开展类似问题大排查,特别是八鱼镇政府要在全镇范围,重点围绕“三边”整治开展一次大排查,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确保人居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高新区八鱼镇苇子沟村发动村民对问题垃圾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村委会进一步细化完善了村庄环境卫生日常保洁维护制度,夯实了村民门前“三包”责任,在问题路段加设了隔离围栏,有效杜绝垃圾乱倒问题发生。目前,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关于反映土地闲置、撂荒地问题

经核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暂不存在土地闲置问题。据调查,苇子沟村(原张家岭村一、二组)原计划出租本村坡地70余亩建设陵园,后因项目违规,陵园建设被叫停取消。随后,村上将土地划分给28户农户耕种,其中,25户农户的土地已进行了果木栽植和粮食种植,其余3户(约7亩)因土地表层碾压石灰层,准备出租,暂未耕种。目前,八鱼镇政府正在督促村组进行土地表层覆土,动员村民及时复耕复种。

对于撂荒耕地,我市已制定出台《宝鸡市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积极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实行撂荒地统筹利用与项目资金、支持政策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复耕复种,确保粮食耕种面积只增不减。具体办法是:对弃耕撂荒耕地1年以上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经营者享受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对抛荒撂荒2年以上的,依法追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并按承包合同收缴违约金;对连续抛荒撂荒3年以上的承包方纳入不良信用记录。要把耕地撂荒与评优挂钩,将耕地撂荒纳入乡村治理相关内容,对撂荒农户取消参评文明户、五好家庭和美丽庭院等资格。

编辑:王夏 李昕

审核:冬萍

责任编辑:晁东

上一篇:宝鸡市卫健委举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2021-04-24]

下一篇:2021年宝鸡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2021-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