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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最低工资新标准5月1日起执行

编辑:王亚恒 来源:陕西传媒网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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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月24日获悉:为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和地区类别进行调整,从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一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80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8元;二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70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7元;三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0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6元。
 
  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由四类调整为三类。其中二类区调整到一类区的县(区)有3个:西安市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三类区调整到二类区的县(区)有8个:西安市鄠邑区、周至县,汉中市城固县、洋县、勉县、西乡县、略阳县,商洛市商州区;四类区调整到二类区的县(区)有1个:西安市蓝田县;四类区调整到三类区的县(区)有20个:宝鸡市麟游县,铜川市宜君县,汉中市镇巴县、宁强县、留坝县、佛坪县,安康市平利县、石泉县、紫阳县、白河县、汉阴县、镇坪县、宁陕县、岚皋县,商洛市洛南县、山阳县、镇安县、丹凤县、商南县、柞水县。 (记者 李羽佳 通讯员 潘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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