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西部之声>房产汽车>房产信息

公证机构被指作用“有限”,购房摇号细则将出台

编辑:高志军 来源:每经网-市场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5日
字体: 默认 分享到:

原标题:西安“摇号门”背后:公证机构被指作用“有限” 摇号细则即将出台

每经记者 王朋 每经编辑 梁秋月

CFP图

近期,关于西安发生的“摇号门”事件,随着官方的一系列处罚整改通报,暂告一段落。但关于此次事件过程中暴露的一些问题,已引起各方的反思。

诸如,根据西安市房管局出台的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相关规定,在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的过程中,由公证机构全程“监督”,而非同样实行摇号的上海、南京等城市所规定的“主持”,且摇号软件由谁决定,亦无明确要求。

如此规定,也导致此次西安“南长安街壹号”房产项目销售过程中,作为公证机构的陕西省西安市汉唐公证处虽有监督,但在实际过程中,依旧出现“相关工作人员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的行为。

汉唐公证处“职责缺失”

6月2日,西安市长安区调查组发布《关于网传“南长安街壹号项目部分摇号购房者信息登记表”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就近期发生在西安“摇号门”中涉及的单位与个人处理决定进行了通报。

此次事件中,有35名公职人员受购房者请托,给南长安街壹号”项目部相关人员“打招呼”,受到包括免职、调整管理岗位、记大过处分等处理。

而在《通报》中,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

在4月29日公开摇号销售的“南长安街壹号”项目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公安局长安分局已于5月31日立案侦查,并对企业销售经理、摇号系统操作员等7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西安市房管局今年3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意向购房人数多于可售房源的,应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由公证机构全程监督,严禁内部预留房源或设置全款优先选房等限制性条件”。

4月29日,“南长安街壹号”项目开盘并公开摇号,由一家名为“陕西省西安市汉唐公证处”的机构参与公证监督。

根据《通报》内容可以看出,在汉唐公证处的监督下,依旧发生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行为。

事件发生后,汉唐公证处也曾做过一些解释,根据该机构一工作人员对当地媒体的表述,其公证过程中注重的是程序合规。另外,他们在摇号系统投入使用之前,曾进行过三次公测,“最起码在我们进行公测运行过程中,是正常运行的”。

摇号细则正在制订中

尴尬之处在于,汉唐公证处注重程序是否合规,但对摇号系统软件出现的“作弊”行为并未发觉。

公开资料显示,西安市汉唐公证处前身为陕西省公证处,2006年3月更名为陕西省西安市汉唐公证处,是隶属陕西省司法厅领导的全民事业单位,依法行使公证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西安市房管局一工作人员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公证机构要求具有资格和公信力,西安目前只有两家公证处,其中一家便是汉唐公证处。

对西安这座城市而言,“公证摇号”尚属陌生。汉唐公证处的特殊定位,注定其在摇号过程中,有大量的机会参与进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除参与此次“南长安街壹号”项目外,其身影还曾出现在西安浐灞生态区一公办幼儿园摇号派位招生过程中。

对于在“南长安街壹号”项目销售过程中,汉唐公证处所承担的责任,市房管局上述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涉及的所有,公证过程应该监督的,那是公证人员的职责。从他接到这件事情,怎么公证、派哪几个人、采取哪些方式、里头操作哪些软件,都是要负责的。”同时他透露,对在此事件中汉唐公证处要担负哪些责任以及相关问题,“以调查结果为准”。

记者注意到,与西安在购房摇号中公证处的“监督”职能不同,上海、南京、长沙同样实行公证摇号,均明确规定摇号必须由公证机构主持。

同时,在摇号软件的选取上,这些城市亦有明确规定,基本均由公证机构提供摇号软件。而在“南长安街壹号”项目销售过程中,购房摇号系统是由开发商采购的。

对此,西安市房管局上述人员告诉记者,关于购房摇号的相关细则正在制订,很快就会出台。

上一篇:长租住房再迎政策礼包 银保监会准许险资… [2018-06-05]

下一篇:多种保障房组合:一线城市房市将迎来剧变 [2018-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