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如何申请办理?
答: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残疾等级为1-3级的可享受成人(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每人每月60元,儿童(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每人每月100元的生活补贴。申请程序如下:
①自愿申请。申请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人须填写陕西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通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②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初审。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核实,并将初审合格申请人情况在村务公开栏或社区、居委会公开栏公示至少5天。对无异议的,在陕西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一并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对初审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③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依托城乡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按照起“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原则,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做好服务工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在陕西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件一并报县(区)残联审核。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告知原因。
④县(区)残联和民政部门审批。县(区)残联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在陕西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报同级民政部门审定。审批合格材料由县(区)民政和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对审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告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