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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重点项目申报 城改项目申报总投资须超5亿

编辑:志军 来源:西安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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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7年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确保重点项目建设良好有序接替,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各区县、开发新区和市级部门可抓紧研究谋划,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据了解,按进度,可申报的重点建设项目分为“在建项目”和“前期项目”两类。“在建项目”是指已完成规定的行政审批程序等前期工作,2017年度进行施工建设的项目(包括续建、新开工);“前期项目”是指在2017年度不具备开工条件,年内计划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和建审手续办理的项目。

申报范围包括: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及重大工业项目;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利于加快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生态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有利于促进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民生项目;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

申报的重点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节能减排等指导政策;符合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项目总投资额原则上应达到一定规模。其中,城市综合改造项目总投资在5亿元以上,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在两亿元以上,旅游文化项目、服务业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农林水和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民生工程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

在建项目年度投资额原则上应达到一定规模。其中,城市综合改造项目年度投资在两亿元以上,基础设施项目年度投资在1亿元以上,旅游文化项目、服务业项目年度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年度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农林水和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民生工程项目年度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

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强度须符合《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强度控制表》要求。因生产工艺、生产环境、特殊行业等因素难以达到投资强度标准的项目,由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进行论证后,另行核定。

上述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方式为:市级部门、各开发区所属的项目,分别由市级主管部门、开发区报送;其他项目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区(县)政府报送。

各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初审后,于2016年10月25日之前向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报送正式申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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