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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西安再提城乡低保标准

编辑:志军 来源:华商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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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10月1日起西安再提城乡低保标准 城市居民提至590元/人·月

华商报报讯(记者 雷婧)9月12日下午,西安市市长上官吉庆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西安市“十三五”电网发展规划》,同时决定从10月1日起再次提高西安市城乡低保标准。

会议决定,从2016年10月1日起,再次提高西安市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在的565元/人·月,提高到590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在的3200元/人·年,提高到3600元/人·年。会议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扎实做好调查摸底、资格审核等各项组织工作,做到精准核定、精准发放,坚决杜绝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现象,确保这一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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