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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房交首付后办房贷 发现10年前无故被贷款

编辑:志军 来源:凤凰房产综合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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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交了十几万元首付后,却突然发现自己有征信不良记录,无法办理房贷。最近几天,梁园区观堂乡的李建民异常烦恼,自己从来没有贷过款,更没有逾期不还,背上征信不良记录的“黑锅”太过冤枉。
 
  【反映】10年前无故“被贷款”
 
  5月23日,李建民在买房办理房贷时,被中国人民银行告知其有两笔贷款曾逾期不还,已被列入征信黑名单,无法办理贷款。而就在去年的5月份,他同样是因为这两笔征信不良记录,贷款购买收割机未果。
 
  5月25日,李建民来到中国人民银行商丘中心支行查询了自己的征信报告,这两笔共计5万元的贷款均产生于2006年8月26日,分别是在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商丘市农村信用社)刘口分理处贷款1万元、观堂分理处贷款4万元。2012年4月24日和7月26日,两笔贷款先后还清,但已逾期超过1年。
 
  “我根本没有贷过款,更没有逾期不还。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10年前的5万块钱贷款到底咋来的?”李建民气愤地说,“肯定是农信社内部工作人员搞的鬼!”
 
  【调查】华商银行承认工作失误
 
  5月27日,晚报记者与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刘口分理处前任主任刘新军取得联系。
 
  刘新军说,李建民2006年的那1万元贷款确实是在他任内产生的,是当时的信贷员卢兴华办理的。实际贷款人也叫李建民,两个人重名。因为以前贷款管理相对较松,如果跟信贷员认识,不需要出示身份证也能办理贷款。
 
  “我们肯定积极配合,督促总行尽快消除李建民的征信不良记录。”刘新军表示,之所以出现“被贷款”,是因为2008年信贷信息上系统时,时间紧任务重,在输录贷款人信息时把关不严,误录了李建民的个人身份信息,也就是关联错误。
 
  5月30日,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观堂分理处负责人韩作亮在接受晚报记者电话采访时,同样声称是因“关联错误”所致。目前,分理处已经上报了有关材料,积极配合总行工作,争取尽快消除李建民的不良记录。
 
  【质疑】不提供身份证明何以贷款
 
  按照有关规定,客户在办理个人贷款时,必须本人持有效身证件,提供固定工作证明、盖有单位财务章的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李建民既没有本人到场,又没有提供相关个人材料,更没有在贷款材料上亲笔签名,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工作人员是如何办理贷款的呢?
 
  5月30日下午,晚报记者电话采访了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刘口分理处时任信贷员卢兴华。他说,他没有办理过不出示身份证的贷款,不出示身份证肯定不行,对于李建民的这笔贷款也没了印象。
 
  对于刘新军“不出示身份证也能贷款”的说法,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办公室主任郭远林直言,刘新军说的不对,那是违反规定的。
 
  “我们将尽快帮李建民消除不良记录,尽量不耽误人家办理相应贷款。”郭远林表示,一般情况下一周内会有结果。
 
  随后,晚报记者致电河南省农信社客服热线96288,接线人员称将尽快核实情况,如果反映属实,将尽快帮当事人消除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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