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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突发故障要维修 可走"绿色通道"启用资金

编辑:志军 来源:西安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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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维修资金被称为房屋“养老金”,如何高效和安全使用与业主息息相关。近年来,市房管局在维修资金监管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打通了房屋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绿色通道”。针对电梯故障等紧急情况,无需通过“双2/3业主”表决同意,可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大幅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绿色通道”最短时间解业主“燃眉之急”
 
  2015年5月,位于丈八东路的双维花溪湾小区8号楼电梯发生故障停运,给业主出行带来了不便。若按常规程序,需经过“双2/3业主”签字表决同意后方能使用维修资金,这一环节耗费大量时间,导致电梯不能及时维修。最后,通过房屋维修资金“绿色通道”,小区物业公司及时拿到所需维修资金,仅用7天时间便将电梯修复,解了业主“燃眉之急”。
 
  电梯坏了如何启用房屋维修资金
 
  据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发生故障后应先由相关专业部门检测,确定故障后,物业公司向业主告知应急使用维修资金情况,市房管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后,物业公司便可组织维修。维修资金分两次拨付,首次拨款按工程预算的60%拨付,待工程竣工后,拨付剩余款项。2015年西安共有130个小区使用维修资金对电梯进行维修,使用资金630万元,其中93个小区通过“绿色通道”对电梯进行了维修。
 
  哪些情况可走维修资金“绿色通道”
 
  发生以下六种紧急情形之一,便可启用“绿色通道”:
 
  (一)屋面、外墙防水损坏造成严重渗漏。(二)楼体单侧外墙饰面1/5以上面积有脱落危险。(三)电梯出现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要求对电梯维修和更新、改造。(四)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五)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六)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
 
  这些情况不能动用维修资金
 
  对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以下几种情况不能动用维修资金:(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包括日常绿化养护费、水箱清洗等)。
 
  》》》延伸阅读:西安急需办理居住证 15种情况可走绿色通道
 
  真正让电梯新规 守护古城电梯安全
 
  近年来西安市电梯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截至2016年3月底,全市电梯数量已达6万余部。电梯在带给人们方便快捷的同时,安全问题也备受关注,尤其是一季度西安市连续发生几起电梯安全相关的事故,为我市电梯安全监管敲响警钟。
 
  为强化电梯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4月8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
 
  本报记者昨日带着“为什么要出台《意见》”、“如何贯彻实施”等六大方面问题,专访了西安市质监局党组书记景六刚。他介绍,该《意见》的出台是我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一件好事。《意见》的内容是从一次次事故教训中总结而来,是从西安电梯管理的实践和实际中探索而来,也是从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中借鉴而来,是一部符合西安实际的,系统、全面、完善的规范性文件,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景六刚指出,电梯安全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出台《意见》只是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监管的第一步,市委市政府非常关注《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全市电梯安全主管部门,市质监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把《意见》的贯彻落实作为全局头等大事和第一要务,一丝不苟地把严格落实挺在前头,确确实实地让为民担当见到实效,全力以赴地抓好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牢牢守住电梯安全底线,真正让电梯新规守护古城电梯安全。
 
  记者:最近,西安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为什么要出台这样一个《意见》?
 
  景六刚:当前,国内电梯安全问题凸现,西安市电梯也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电梯选型配置不合理、维保质量不高、使用管理不规范、老旧电梯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导致电梯安全故障问题居高不下,尤其是一季度西安市连续发生几起电梯安全相关的事故,暴露出了电梯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和漏洞。对电梯安全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做出多次批示,社会公众和媒体也高度关注。为强化对电梯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保障市民乘梯安全,经认真调研,反复论证,借鉴广东、成都等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西安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意见》。
 
  记者:《意见》主要想解决哪些问题?对今后的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有什么作用?
 
  景六刚:针对当前电梯责任主体多元化、责任链条未形成,电梯日常运行和维修改造经费渠道不畅、保障不足,管理机制不完善、不健全等问题,《意见》旨在明确电梯的使用管理主体,进一步夯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构建完善的电梯安全责任体系,建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改造更新、经费保障、应急处置、综合防范机制。
 
  这部《意见》出台的非常及时和必要,切合我市电梯安全管理的实际,是一部非常系统、全面、完善的规范性文件,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意见》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也将成为当前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依据,对推进西安市电梯管理专业化、信息化和社会化,提升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助力品质西安建设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记者:《意见》对电梯安全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是如何区分的?
 
  景六刚:电梯安全从设计制造、选型配置,到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涉及的环节多,管理部门也多。《意见》明晰了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业主、维保单位、生产单位、建筑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各自的主体责任。比如,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认真履行电梯使用管理安全主体责任,对使用管理的电梯安全负责,具体责任有12款;业主应依法承担电梯安全运行的责任和义务;建筑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根据建筑物的结构、使用功能等情况,设计电梯的数量、容积等配置。《意见》还明晰了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以及质监(市场监管)、房管、建设、城改、规划等部门的监管责任,构成了西安市电梯安全完整的责任链条。
 
  记者:维保是电梯安全的重要环节,《意见》对维保环节的监管有什么具体的措施?
 
  景六刚:电梯维保对电梯安全至关重要。为了强化对维保质量的监督,提升电梯维保质量安全,《意见》也将采取严厉的约束控制措施。一是对电梯维保单位进行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根据电梯维保质量、投诉举报处理、人员技能考核等情况,对电梯维保单位进行量化考核,评出质量信用的等级,评定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告,激励维保单位争先创优、提升质量。二是建立电梯维保单位“黑名单”制度。将发生电梯安全责任事故、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的单位列入“黑名单”,采取重点监控、政策制约、舆论监督、向发证部门建议撤销资质等严厉措施,定期向社会公布,向相关部门通报,逐步淘汰不良信用单位。三是加强对维保单位的监督抽查。各区县按每年不低于本区域电梯维保单位总数25%的比例,对辖区内维保单位进行监督抽查。全市每年要按电梯总量5%的比例,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委托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维保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抽查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的结果与维保质量信用等级挂钩,对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将列入“黑名单”管理。
 
  记者:《意见》明确对全市“三无”老旧住宅电梯进行更新改造,这样做有什么必要?
 
  景六刚:据统计,西安市2005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的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无物业单位(主管单位)管理、无维保单位维保的“三无”老旧住宅电梯有172部,在2005年前,西安市未要求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这些电梯投入使用时间长、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为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市民乘梯安全,市政府决定将通过建立政府救济机制,科学有效解决“三无”老旧住宅电梯问题。也就是由市政府、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别给予40%的一次性财政补贴,电梯产权人承担20%资金,由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于2016年底前完成改造更新,集中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求由所在街办(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入物业管理,明确其为更新改造后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并明确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办法,确保电梯更新改造后长效管理、安全运行。
 
  记者:作为电梯主管部门,市质监局将怎样贯彻实施《意见》?
 
  景六刚:“市质监局作为全市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做好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更是责无旁贷。”景六刚说,市质监局将坚决贯彻市政府的要求,认真学习,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一是要抓好意见的宣贯工作,利用报纸、网络、制作宣传图片广泛进行宣传,为《意见》的贯彻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4月13日上午市质监局召开全市的电梯安全监察、检验人员及电梯维保单位负责人专题会议,对意见进行了认真的宣贯。二是就贯彻落实《意见》,4月18日,市质监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实施方案》,对《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三是就《意见》中关于质监部门的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责任,明确时限,迅速启动,展开工作,逐项落实。四是建立全市电梯安全监察和检验综合数据平台,推行电梯安全管理信息化。五是全面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通过建立一方投保、多方受益,先赔偿、后追偿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这样一种社会救济机制, 构建电梯安全事故赔偿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安全保险事前预防与事后补偿机制,形成让社会公众长期受益的良好局面。六是破解电梯安全重难点问题,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七是建章立制,形成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八是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构建电梯安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多元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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