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理顺财政资金管理体制,减少工作环节,搞好服务,实现财政资金高效运行,近日,扶风县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建立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专项资金对接机制的通知》。
省市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或申报通知)发布后,扶风县财政局相关股室应在3个工作日之内书面通知项目主管部门,告知相关申报要求和时间期限,协助部门上报申请资料,并确定专人跟踪申报动态,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准确反馈申报信息。
财政部门在收到省市专项资金下达文件后,相关股室应在3个工作日之内书面通知项目主管部门,告知省市下达的具体项目、补助金额、实施条件和相关要求等。项目主管部门应在接到财政部门的到账通知后,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项目实施计划、资金分配方案,及时反馈财政部门,实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
对省市下达的人员补助类和惠农一卡通补贴类资金,主管部门提出资金拨付书面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结。对重大项目、 民生项目,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化资金审批程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原则上1年内拨付完毕。
相关股室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末开展支出进度大清查,及时通报分析,督促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同时加强考核,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单位及时下发提醒通知书,推动加快支出进度。
定期检查。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到账、拨付、使用4个环节的信息管理,建立台账,编号登记,动态分析。考核问责。各股室把专项资金对接工作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到人,将资金对接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对股室负责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