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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想给留学的孩子买房 但国外办的授权书不能用

编辑:志军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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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先生今年20多岁,很早就出国留学了。最近,王先生的父母想给他在南京买套房。为了不影响学业,王先生在国外办理法律授权手续邮寄给了父母。

  很快,房子买好了。但是当王先生的父母拿着他在国外办理的法律授权手续到南京的房地产交易部门去办理房产证时,却被告知,他在国外办理的这个授权手续,在国内无效,他需要亲自到南京公证部门办理相关公证。而王先生近期没有回国打算,也不能为了办个公证就回来吧。于是,王先生的父母到南京公证处求助。

  得知王先生的情况之后,公证员表示王先生不必回国,这个事也能办。王先生的授权委托书,在国外已经办好公证,王先生可经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对该授权工作做出认证后邮寄回国。然后南京公证处办理译文相符公证后,就可在国内正常使用了。而且,南京公证处现在在网上开发了网上公证受理平台,王先生在国外可直接登录受理平台网址(http://www.njnotary.cn/),提出译文相符公证申请,在线提交所需的证据材料,还可以通过“支付宝”交费。公证员在对提交的证明材料合法性及待证事实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后,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他父母领取证书。

  公证员点评:

  译文相符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证明法律文书中、外文内容相一致的公证。国外的法律文件如:出生证、结婚证、离婚判决、授权委托书等通过需由该国公证机构对其真实性证明,经过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方可在国内使用。涉及重大权利的外文公证书通常还需经由国内的公证处再行给予译文相符公证。 通讯员 邓晓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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