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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河传 59 (作者 王若冰)

编辑:金梅 来源:宝鸡日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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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辅佐成王平定周武王指派管理原来商人之地的纣王之子武庚禄父和武王之弟蔡叔度、管叔鲜、霍叔处发动的“三监”之乱时,周公就在思考如何用一种区别于商王朝,以更文明的方式来管理国家。

周武王死后,葬在渭河北岸咸阳市渭城区渭高干渠北面的高陵镇。周康王的墓,也在他祖父陵园不远处。

    东都洛邑建成后,一种以礼乐治国,建立理性社会管理制度的思路,在周公心里考虑成熟。公元前 1020年,东都洛邑落成典礼上,周公一边册封各地诸侯,一边颁布各种典章制度,迈开了西周礼乐治国的第一步。

    回望历史,一生对周王室忠心耿耿的周公发现,西周以前的夏人“遵命,事鬼敬神”,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夏商两代统治者都借助鬼神的权威治理国家,唯独没有把一个国家的主体——人,纳入国家管理中心。于是,他将从远古诞生,一直到殷商的礼乐加以大规模整理、改造,形成一套系统化的社会典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尤其是立嫡立长的继统法通过礼制而得以确立,形成了宗法、封建、等级三位一体的模式,从根本上解决了政治运行体制的秩序问题。周公所建立的这种政治秩序,是人的理智可以把握和具体操作的,夏商时代由不可捉摸的鬼神把握政权的神秘性因素,被最大限度减弱。这就是西周礼乐制度的根本内容。

    还是在周公开始推行将周族里最信任的亲属(而不是部落氏族)分封到各地代为实施王权管理的时候,周公对即将离开镐京,前往殷商故地出任卫君的弟弟康叔说,商朝之所以灭亡,是由于纣王沉溺于酒色,导致朝纲混乱,民心反背。他叮嘱康叔到了卫地首先要拜访贤人长者,向他们讨教商朝兴衰的原因;其次务必要爱民。为了让弟弟践行他思考已久的礼乐治国之道,周公甚至把他谋划中以“敬天保民”“明德慎罚”为宗旨的礼乐制度基本精神,写成《康诰》《酒诰》《梓材》三篇文章,送给康叔,让他作为法则遵守执行。

    三千多年前,周公自渭河之滨的宗周镐京赶往东都洛邑举行的盛大册封典礼,成为西周从获取政权到走向文化昌盛、社会和谐、经济繁荣的成康之治的里程碑,也是中国古代社会管理制度从原始宗教巫术文化走向理性文明全新社会制度的分水岭。周公“制礼作乐”,推行的礼乐制度,其实是中国最早的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典。它是以政治准则、道德规范、典章制度等方式,规范社会结构和人们生活方式的行为准绳。礼乐制度内容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大到宗法制度、井田制度、刑罚制度、国家重大礼仪制度,小到婚丧嫁娶、宴飨往来,都被以制度的方式加以规范和约束。周公送给弟弟康叔的那三篇告诫文书《康诰》《酒诰》《梓材》,既是周公给弟弟治理卫地遗民的锦囊妙计,也包含了后来他实施的礼乐制度的基本纲领。其中对人的行为的约束,已经具体到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在《酒诰》中就明确规定,殷地遗民一般情况下不得饮酒,只有在祭祀和庆典仪式上可以适当喝一点儿酒,禁止聚众饮酒。如果有违反禁酒令、聚众饮酒者,就要逮捕,并斩杀。

    周公制定礼乐制度,是在渭河岸上的镐京城里。周成王长大后,这位“一日三吐哺”的周公将王权完好如初地交给武王指定的继任者。那时候,周公费尽心血设立的礼乐制度已经普遍实施,西周国内上上下下,人们一下子变得彬彬有礼;朝政乡野,人们根据礼乐制度所规范的上下尊卑、长幼有别的等级观念,中规中矩地处世行事,维护已经作为国家法令被规范下来的宗法制度、君权、族权、夫权、神权的权威性。一年四季,各种繁杂礼仪不断在朝野举行。举行礼仪的场合,必然有按照周王室所颁布的礼乐规范等级,举行包括编钟、石磬、管乐在内的乐队和舞者伴奏表演。按照周礼,不同身份和等级的人所拥有的乐队、舞者数量有严格区别:“天子八佾,诸公六,诸侯四”,这是周礼对礼乐规模多寡的限制。古代舞队行列八人为一行,叫一佾。这就是说,天子举行庆典,舞队人数必须达到六十四人,公卿大夫的舞队不能超过四十八人,各地诸侯只能有三十二人伴舞,而一般的士级阶层,即便再有钱,也只能享受十六人伴舞的待遇。

    为了推行礼乐治国之道,当时的镐京城内还专门设立了世界上最早、规模最大的音乐教育和表演机构——大乐司,选拔诸侯长子、公卿大夫子弟和民间优秀青年培养学习。

    由于王室倡导,西周贵族有讲不完的礼仪,如籍礼、冠礼、大搜礼、乡饮酒礼、乡射礼、朝礼、聘礼、祭礼、婚礼、丧礼等等。这些礼仪看起来是一种生活方式,其实本质上是一种建立在等级制度上的社会管理制度。籍礼是用来监督平民在“籍田”上从事无偿集体劳动的办法;冠礼是授予成年贵族种种特权,以维护贵族利益,巩固贵族成员之间关系的方式;大搜礼则是进行军事检阅和军事演习时的礼节;乡饮酒礼在于维护一乡之内贵族的宗法制度和统治秩序;乡射礼是以乡为单位,进行军事训练的礼仪;朝礼所强调的是尊重国君的权力和地位;聘礼维护的是贵族内部的等级和秩序;祭祀天地和祖先,则是为了维护神权和族权;婚礼和丧礼又是维护宗法制度和族权的方式。

    礼乐制度是一种社会管理制度,而绝不仅仅是一种文化娱乐活动。礼是规范宗法等级制度级别的方式,乐则是从属于礼,又和同共融礼所确立的等级秩序的方式。西周礼乐对不同等级和身份者的饮食起居,也有明确限定。比如侍奉周王膳食的膳夫和掌管王宫餐饮的人员,就有二千二百九十四人之多。周天子每顿膳食必须具备的粮食、肉类和调料达二十多种,一顿饭的费用可供五口之家的平民吃一年。至于一般平民,则只能住在半地穴式窝棚里,吃仅能填饱肚子的粗茶淡饭,穿粗麻布衣服。一旦进入贵族阶层,虽然周礼对不同身份的人穿衣服使用的布料、出行使用的车马数量和饮食奢侈程度都有限制,但那种井井有条的社会秩序,还是让他们生活在前所未有的悠闲与安乐之中。(连载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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