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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购买拍卖房遭遇陷阱 先后被骗去122万余元

编辑:志军 来源:东方网 作者:郭娜 李鸿光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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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10月21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市民杨先生本来想通过司法拍卖竞拍一套房产,但没想到却掉入骗子李蒙设下的陷阱,先后被骗去122万余元。近日,上海静安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李蒙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13年,杨某在委托房产咨询公司代拍房产时认识了该公司员工李蒙,双方互留了联系电话。当年底,杨某获悉虹口区有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产进入拍卖程序,就主动联系李蒙问及能否由房产咨询公司代为竞拍。李蒙回答可以竞拍,但需交纳2万意向金。遂双方签署了《购买拍卖房委托代理合同》,双方约好拍卖房总价为170万,其中110万需现金支付,另外60万由该房产咨询公司代办银行贷款。

  不久,杨某又接到李蒙电话,称要提供15万的保证金,杨某通过银行转账交付给李蒙13万元。2014年初,李蒙又拿了一张上海房地产拍卖行的拍卖资料让杨某签字,以此表明他已完成了代杨某竞拍成功。签字后,杨某分三次交给李蒙95万元现金,加之已给付15万元保证金,总计交付110万元。杨某说就等李蒙代他办妥银行贷款60万元完成购房手续。

  一个月后,李蒙告知杨某,“法院裁定下来了,就可以持相关凭证去办理房屋过户了。”同时将法院执行裁定书给了杨某,但又称房屋过户还需交纳10万元用于办理过户。杨某又将10万元打入指定账户。

  今年3月,杨某持房地产登记材料到虹口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证时,却被告知材料是假的。随后,杨某找到李蒙所在的咨询公司,公司证实李蒙已不是该公司员工。同年3月21日,李蒙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

  法院认为,李蒙为达到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相关单位收据、文书、骗取被害人杨某的保证金、购房款、过户税金等总计人民币120余万元,该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罪,遂法院对李蒙作出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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