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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涞新城涉嫌违规征地 或将遭遇审计纠偏

编辑:志军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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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樊永锋 河北涞水报道

  京津冀一体化概念逐渐淡出舆论焦点,涞水县的圈地热情却依然高涨,县、镇、村三级联动,河北华银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银公司)配合,鲸吞近4000亩土地,大兴土木,以上种种努力只为借京津冀一体化东风,打造所谓的首都功能疏解试验区——京涞新城,所征土地近八成属于河北省国土厅、涞水县国土局于2011年确立的基本农田。

  涞水县国土局相关人士表示,贫困县也需要发展,京津冀一体化是个机会,省、市两级政府对县里打造京涞新城项目都是支持的。

  涞水县政府要发展背后掩藏不住的是,当地民众对征地主体(县、镇政府、村委会、华银公司)抢征、谎报、跑指标……等土地逻辑的不满和质疑。

  王志刚的遭遇

  “我家不到3亩地,地里种的玉米被华银公司施工人员连夜铲倒,我去地里与华银公司项目经理论,却被二十多名保安人员围殴。”8月20日中午,石亭镇石亭村村民王志刚讲述起8月6日的一幕仍激愤难平,距离5月17日石亭镇渐村村民与华银公司对峙事件刚满3个月。

  石亭镇石亭村是京涞新城征地的核心区域之一。

  自2013年开始征地,涞水县政府在未履行发布征地公告,出示征地批文、说明征地用途等征地程序的情况下,只是责成各村村委草率通告各户要征用土地,便进入征地执行阶段。

  基于上述原因,王志刚一直不同意出卖自家仅有的口粮地,也没有理会石亭镇政府多次催促领取补偿款的通知,赶在今年雨季补种了玉米,长势良好的玉米被华银公司铲毁,也就有了8月6日的冲突。

  在此期间,王志刚曾多次找到村委、镇政府,提出查看土地批文,要求说明土地用途、补偿标准,但是均被拒绝。

  “村委会书记邓卫华告诉我,土地是每亩61000元一次性买断,买完后签订有协议,镇政府、镇土地所各有一份,村委会没有。”王志刚对此很不理解。

  他多次强调,如果是国家重点工程、公益性用地,有合法批文,信息公开,“我根本不会阻拦,也不能拦,但是现在县镇政府征地的目的根本不是这些,而是进行商业开发,拿老百姓的合法土地权益做投资,这是我不能接受的”。

  “国家要对土地进行确权,县政府现在征地明显就是在打一个时间差,在抢征,征完养几年,高价卖给开发商,县政府通过土地盈利的目的很明显。”王志刚越说越激动。

  “你们现在征地的理由是什么,征完地要干嘛,每亩61000元的补偿款依据的标准是什么,我们老百姓不知道。不明不白给我补偿十几万块钱,以后我儿子的生活如何保障?”王志刚曾当面质询石亭镇镇长张丽丽,换来的却是呛声:“你别老说台面上的话”,之后不再理会。

  据石亭村村民介绍,去年征地开始前,知晓征地信息的石亭村大队书记开始在夜间栽种树苗无人阻拦,今年华银公司租地栽种苗圃无人理会,村民栽种则会被夜间执勤的特警驱散。

  据不完全统计,石亭村目前被征基本农田有1000多亩,后续的征地工作已经开始。近期,石亭村村北的基本农田已经丈量完毕并划入征地范围,迫于村民的压力,土地补偿标准提高至每亩79000元。

  组稿期间,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还曾收到渐村村民关于华银公司未经村民同意,强行推平坟头的举报。渐村王姓村民说:“我们村上包括我在内的多户村民的坟头被华银公司强行推平,这事根本不和我们进行协商,给村委和政府反映,谁都不会站出来替我说句话,主持公道。实在令人气愤。”

  是荒滩,

  还是基本农田

  在国家掀起土地审计风暴的形势下,涞水县何以能大张旗鼓开展大规模的征地?

  “好好的水浇地,他们按照荒滩地给征走了。”石亭村黄姓村民告诉记者。

  据他介绍,石亭村被征耕地多数是上好的水浇地,政府征地时却以仅有的部分石岗地名义报批,石亭镇政府、村委在上报时做了何种变更无法获知。

  “征地时不开村民代表会,不协商,直接进地丈量,强行把钱打卡里,没说明是征地、租地、买地,没协议、没批文,这是什么行为,明显不合理!”他话里透着不满的情绪。

  “这么大规模征地,我从来没见过征地批文,一个县能有多少用地指标,但是省里比较支持这个项目,也来视察过。”渐村村委会副书记郭建斌接受中国房地产报采访时表示。

  他补充道:“我们村被征走的那100多亩基本农田报的是荒滩地,这个消息是准确的,县政府也知情,但没明确表态如何处理。地已经被华银公司强行栽树。”。

  说起这100多亩基本农田,郭建斌介绍说,本来是省里的扶贫项目,开发建蔬菜大棚,包括镇政府、村委会都知情,村委和包村干部都同意,之后却以荒地名义分两三次报给县里。今年由华银公司以每亩45200元的价格强行与村民签订买地协议,形成了事实上的租售基本农田,在政策上是不允许的,但这中间有什么猫腻无人知晓。

  据他介绍,目前京涞新城征地范围又增加了板城,加上渐村、大赤土、东营房、闫庄、高庄、石亭共7个村合计有4000亩地,仅有小部分是石岗地,其余的都是基本农田,渐村、大赤土占地比较少,其中渐村有五百多亩。

  “听说整个新城征地正在走审批程序。”采访结束时郭建斌强调。

  涞水县国土局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亦表示:“下边镇、村报上来的部分是荒滩、石岗地。”

  正在“跑土地指标”

  记者请求采访涞水县国土局分管局领导时,涞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顾主任表示“局长都在石家庄跑土地指标,无法接受采访”。

  他介绍,京涞新城现在进行的是基础性路网建设,没有具体的产业项目,县政府根据园区规划引进企业投资项目后,企业进行选址,走报批流程,然后施工。

  整个京涞新城构架是由华银公司和政府合作开发,“大方向没错,京涞新城是站在保定市层面设立的园区,保定市委成立工作组,由市领导任组长主抓开发,华银集团主要是主导新城前期的规划、运作。”他阐述着政府和华银公司之间的关系。

  对于京涞新城的开发构想,顾主任解释称,从涞水县政府层面来说,由于涞水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财政转移支付县,县财政收入较低,借京津冀一体化的发展契机来运作京涞新城这个项目。

  对于用地指标和审批问题,他说:“县里也在积极开展一些山丘区造地,寻求占补平衡,再一个就是在保定市、全省范围内调配、买用地指标,涉及批文问题还需协调国土局各个科室来出示文件。”

  对于国土局的解释,石亭镇村民提出了质疑:“4000亩地都有审批手续吗?这就是典型的未批先占,国家对这种行为是明令禁止的,是违法违规的,他们的说法是在避重就轻”。

  交谈中,顾主任无意间透露,2013年的涞水的用地指标为500亩。

  而京涞新城圈地4000亩,涞水县的用地指标显然是不够用的,也就无怪乎国土局领导到石家庄“跑厅进地”。

  当地民众对京涞新城涉嫌违规征地的质疑,从各方说法看,目前显然是成立的。

  是否遭遇审计纠偏

  10个新的产业园区、22平方公里的战略规划布局、未来数以亿计的财政贡献。在官方的宣传中,京涞新城是即将崛起于京西南的产城一体化的奇迹和京津冀一体化的样板新城。

  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已确定的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改编或者占用。征用基本农田必须经过国务院批准。按照现行的土地法规,短期内获得4000亩的用地批文,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

  由此引发的疑问是,京涞新城此次所征占的基本农田经过了哪级政府部门的审批?已征收土地有多少是通过合法程序征收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备?所征土地属于何种性质,荒地还是基本农田?此类问题尚待涞水县政府以及国土部门给出据实的解答。

  此外,京涞新城项目用地是否严格履行了招拍挂程序,华银公司是否足额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政府相关部门有无违规获利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存在?则更引人关注。

  据了解,从8月中旬开始,国家审计署将对过去6年地方土地出让收支、土地征收、储备、供应、整治、耕地保护及土地执法等情况进行审计。此次审计重点聚焦在土地出让金、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三个方面。

  而此次审计的核心重点即是地方政府是否存在违规出让土地的问题,出让主体不合法、未落实招拍挂出让制度、违反国家供地政策、低价或零地价甚至负地价出让土地、违规发证、出让后擅自改变规划条件等,因为过往几年大面积土地出让寻租一直是各地土地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顽疾”。

  截稿前,涞水县政府以及国土局依然没有对相关问题做出回应,与此同时,本报记者9月15日致函保定市政府,并就上述相关问题多次联系采访均被市政府工作人员婉拒。

  至此,“京涞新城”项目的土地谜题依然不能得到来自当地政府的正面解答,那么,京涞新城的土地经是如何念的,是否将遭遇审计纠偏。我们将后续报道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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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圈地造城不是个例

  ■樊永锋/文

  改革开放至今已形成包括国家级新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工业新城、生态新城等在内的各类新型空间载体。但是在新城镇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首要问题是土地来源,政府在法定范围内按程序征用土地,是城市化顺利推进的基础。

  在此过程中,土地的使用性质、形式、与主体发生根本性的改变,由原来的农业和农村用地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农民承包经营权易主,势必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对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可耕地面积非常有限的现状来说,如何破新城镇建设过程中的土地难题至关紧要。

  在推进新城镇建设过程中,一些地区借城市化之名大搞“圈地造城”运动,肆意占用和消耗农业用地,制造人地矛盾,加重了民众对立情绪,潜在风险亦不断加大,成为制约国家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消极因素。

  据记者观察主要有几方面的问题。过分扩张,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城市化规模成倍扩张,农业用地被大量占用,土地资源粗放式开发,浪费严重。诸多地区超前式发展建新城,建广场、扩马路、建会所、高档住宅,大量农田被蚕食;只占不用,在众多新城镇大开发建设浪潮中,不少农田被先期圈占,政府再开始招商抑或是坐等地价上涨,导致土地进入闲置状态,且阻止农民复垦;颠倒程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外,其他建设都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而且,征用基本农田须经国务院批准。然而,一些地方政府不按法定程序操作,规避法律。首先是征用程序违规。或将基本农田谎报为一般土地获得批准,或在土地出让中不挂牌或假拍卖,或在征用后擅自改变土地的性质用途,有的甚至不经批准强征强拆强占。

  此类问题亟待通过制度改革、行政规范、监管几个方面加以疏导,解决新城镇建设的土地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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